摘要: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公正的判决
作者:张星水
根据《人民网》报道,备受世人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 近日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法院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予处罚。笔者认为这是一起公正的司法判决,分析原因有下:
一、 体现了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司法原则;
二、 定罪量刑不枉不纵、恰如其分;
三、 捍卫了司法的公正廉明与公平正义;
四、 彰显了司法为民、促进和谐的时代原则;
五、 维护了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六、 最大程度地迎合了社会民意的正义诉求;
七、 体恤出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外之仁的人道主义精神;
八、 “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自然法原则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勇敢彰显;
九、 捍卫了社会底层弱势群体的人身权益和生存尊严;
十、 促进了社会的安定与团结。
基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邓玉娇一案无疑是当今司法领域一个十分难得的公正判决,让人们重新树立了对于司法审判的信心和膜拜,在民众心目中增强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奉劝一些骄横跋扈、作恶多端的贪官污吏们今后要收敛一些,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否则邓贵大的可耻下场就是前车之鉴,而邓玉娇案的公正判决则对于欺压百姓的坏人起到了以儆效尤的威慑作用,正可谓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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